各部门、经营部、驻勤保安班队:
为建立健全安元鼎保安公司经营管理长效机制,严密工作措施,严格工作程序,经我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,对以下管理混乱,不能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经营部第一责任人与其终止原签订的《经营管理承包责任合同》,并做除名处理。
李 杰 宋致义 张亚伟 高 飞 彭海洋 朱志祥
特此决定。
来源:www.anyuanding.com
作者:安元鼎保安公司办公室
上传时间:2010年03月01日